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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消失的光盘暴露上海司法系统的集体渎职

时间:2025-12-25 16:28: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从(2023)沪0105民初34997号案件说起

马宪春 博士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

本案在上海已经历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检察监督、复查;走完所有法律过场。期间也进行了举报、信访。本人对结果不爽。现在正依法进行媒体和社会监督,百度一下长宁法院“邓鑫法官”、一中院“郭震法官”可看舆情发展状况。如果被屏蔽,请搜“敢撕特”。

一、长宁法官隐瞒依法调取的案件核心证据《光盘》

(一)事实 在被告2拼多多材料中发现的问题

一审判决结案后,原告网络申请查阅卷宗得知,被告及其代理人的书面意见栏目下——《2024.1.9被告2提交的说明》有述:原告申请调取的下单当天的视频已刻盘||| 说明有《光盘》存在。

(二)【证据一】

直接证据——卷宗记载被告拼多多已经依法提交法院“刻盘说明”(见附件证据一)

(三)审判人员邓鑫、罗林梅等没有依法提供该《刻盘说明》给法庭和原告——涉嫌隐瞒依法调取的案件核心证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二条 质证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四)审判人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进行质证。

2. 2024118日第二次证据交换及329日庭审,邓鑫审判长主持庭审均未提及《刻盘说明》《光盘》,案件没有对此证据的质证记录,包括庭审《笔录》、《判决书》均无记载。

3. 原告至今(发稿)没有见到该《光盘》。

所以,一审后续司法程序均涉嫌渎职。

二、上海一中院再审

(一)审判长郭震无故缺席再审听证,再审实际听证组织组成不合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简称《再审若干意见》第二十条 听证由审判长主持,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2.【违法事实】听证实际主持人许京(非审判长),并且只有一人,缺席2人(郭震、魏海虹)。审判长郭震缺席再审听证,许京没有资格主持听证。

3. 上海一中院郭震审判长渎职、许京法官滥权

【证据二1】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郭震担任审判长。

【证据二2】听证传票:有听证,郭震担任审判长。

【证据二3】元数据表:没有审判长郭震签字。

【证据二4】听证录像:当事人无,可依法调取,有替代笔录告知书旁证无郭震参与。

(二)(2024)沪01民申350号《裁定书》

1. 有引述邓鑫法官隐匿本案核心证据《光盘》(第2页第十行)。【证据二5

2. 一中院再审默认该事实存在,无任何评论。

3. 本应依法再审,再审法官郭震、许京、魏海虹罔顾事实枉法裁判。

(三)再审还有许多其他严重问题,比如歪曲事实、明确的事实不予认定、相反认定申请人观点、漏审硬核问题等,此文只举报法官违纪违法问题,不对具体案情展开讨论,对此亦无诉请。

三、上海长宁检察院检查监督

(一)沪长检民监〔20251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正文只有一页另四行,527字。【证据三1

1. 检察官曹晓云、韩奕违反《监督规则》第四十八条,没有依法全面、客观、公正地叙述案件事实,敷衍了事。

2. 检察官曹晓云、韩奕违反《监督规则》第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申请监督请求、争议焦点……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决定书》没有针对申请人《监督申请书》提出的法院诉讼活动存在的61个焦点问题(一审49个、再审12个)做出任何回应,合理怀疑检察官没有审查,更别说全面审查。曹晓云、韩奕检察官涉嫌渎职。

(二)检察官曹晓云、韩奕拒不提供《光盘》

1. 2025116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听取当事人笔录》第3页,申请人开门见山重点强调了“……购买过程我提供了三份证据不完整,缺了4分钟,有断片”,…… 一审认定的全过程没有证据支持。“断片”补齐后能够直接否定《判决书》结论……;原告没有见到该“光盘”,怀疑一审法官隐瞒。《笔录》第6页,进一步指出申请书36号,原审法官邓鑫隐匿本案核心证据:《光盘》。【证据三2

2. 申请人问是否调卷,卷中是否有光盘,检察官回答已经调卷,有光盘;申请人要看,检察官不给看。(此句笔录无记载,可看监控录像)

3. 2025327日,沪长检民监〔20251《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认为,“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土话叫“睁眼说瞎话”。

(三)检察官拒不提供的还有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身份资料

检察官说调阅一审卷宗有代理人身份证据,但还是不给申请人看。

1. 一审庭审拼多多代理人身份资料无原件,非法参与庭审。

2024329日法庭审理笔录,《笔录3》第2-3页【证据三3】:

  原:要求查看对方证件和委托手续材料。

  审:被告代理人的证件及委托手续均在卷宗中。

  原:要求查看委托书、律所函、授权委托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

  ……   …………

  2代:庭前已经上传至法院系统今天未携带原件。

  原:被告2代理人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应该下庭,不应参加本次庭审。

  审:告知原告,你方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会对代理人的代理资质进行审查。

案后阅卷,卷宗并无代理人资料,邓鑫法官当庭撒谎、渎职。

2. 上海一中院再审卷宗暴露出代理人身份造假【证据三4

代理人以员工身份参与诉讼,但其提供的劳动合同并无签字、盖章和日期,属于无效合同;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涉嫌伪造:印章没有骑年盖月,提前盖好公章的空文书,后填写日期。再审卷宗拼多多代理人身份造假与一审代理人身份资料被法官隐匿互相印证。

四、上海检察院一分院复查

(一)沪检一分民复查〔202513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复查决定书》2025114日【证据四1

1.《复查决定书》正文仅有133字。比长宁检察院527字更精炼,能说理吗?

2. 核心词只有一句话“经审查,本院认为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无不当”。

(二)张颖、乔昱熙检察官违反《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第十条 检察官应当围绕检察法律文书内容及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问题,或者释法对象要求说明的重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具体包括:(一)认定的案件事实、(二)适用的法律条文、(五)释法对象提出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当事人《复查申请书》多次重点强调《光盘》,此后当事人特别提供《补充材料1》(202561日):原审法官隐匿依法调取的核心证据《光盘》的事实是否存在?

(四)结案后,20251113日,当事人邮寄以案释法说理申请书,要求回答《光盘》问题,一审法官是否隐瞒?长宁检察官不提供该光盘给申请人看,有没有这种情况?请复查检察官明示!

上海一分院张颖、乔昱熙检察官至今没有回复。

涉嫌渎职。

至此,走完所有法律过场。

五、期间多次信访、举报过

2025319日向长宁区人大实名举报长宁法院法官邓鑫,信访编号长会群信(202500010号。

515日,针对区人大,长宁法院作出手机短信答复:“不存在违法违规。【证据五】

六、傲慢的上海高法

当事人给最高法巡回法庭寄过五封信,202577日均由最高法转上海高法,至今一封都没有反馈,短信收到通知都没有。【证据六】

七、如此简单粗暴的事实为什么不查

1. 因为被告是拼多多

拼多多代理人无合法身份能堂而皇之在长宁法院出庭、其提交给法院的所有证据均无签字及印章却被长宁法院采信,而本案四次审理均在长宁区,背后是否有更深层次原因,本人仅能提供如下线索。

2. 上海高院 20180305日官方报道,长宁法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聚焦互联网平台法治化建设,关键词有:

拼多多董事长Z谈到,其在创立与发展阶段也需要有关部门在多方面予以支持。

米振荣院长对黄Z董事长予以回应:1.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司法保障,2.对互联网平台法治化难点问题予以研讨。||| 像法律顾问吗?

翁华建区长对长宁法院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工作表示感谢,翁华建副区长同时表示,区政府会在互联网审判庭资金、技术、研讨等方面全力做好支持保障。

互联网审判庭、研究室负责人邓鑫参加。||| 邓鑫本案一审审判长。

3. 2022113日下午,长宁法院到访拼多多

J副总裁对长宁法院此次点对点上门指导表示衷心感谢。

孙培江院长对未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三是 要改进合作方法。||| 说明以前早有合作。

商事(互联网)审判庭综合审判团队负责人邓鑫参加。

4. 现在,邓鑫晋升为商事(互联网)审判庭副厅长。

5. 法院与企业合作,是司法红线。本案被告是拼多多,难保司法公平。

6. 还有长宁法院似乎非法接受移送,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等很多问题限于篇幅本文省略。

八、社会核心价值观导向

(一)法律对合同承诺越来越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 ……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02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经营者以商业宣传、……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2025年)

(二)电商界京东刘强东,卖家只要卖一件假货,我们索赔额度起步索赔100万,……让这家公司彻底倒闭。

(三)法律人罗翔,如果中国老百姓都敢去行使天价索赔,那些商家还敢不敢再这么坑人呢?

(四)本案是依法索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希望你左手支持法律,右手也支持法律。

九、要求成立专案组

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1.《法官法》第四十六条(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2.《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十二条(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第四十条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的,……

3. 本案隐瞒《光盘》的法律后果很严重,该《光盘》能直接推翻《判决书》最终裁判!案涉金额数百万。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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